【中华民国法规大全】第九册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党务 - 徐百齐印书馆.pdf

全大规法國民華中 册九第 試考法司法立 務察 印年五十二國民 行发館書印務商
八 送 各 外 文草者照附品其草案 中央政治會最後之决定 案機政治會决定原则時如已有 政治會得先交立法院立法院养後再 立法立法程序網立法院虐辨事则 及其他咨 文 第七文科分如左 第一章總期 分配及损文件 登員任免考及其他 第二章掌第三章摇置 三 第四章交咨理 长指客若于人分任左列事项 本院會時宜藏事及法律文事 本院會時出席及列席人員之发到事 五二七四 誠 以 核法 准院 案發交立法院據修正之 五立法院合通之法律案在阔民政府未公布 四 五 六 三 第八 牧 掌 校 印 於人事事项 發散 胶 福 收發交件 典守及 訂及 分股如 印及校對 A 保管案 左 文 印 件 信 融 四 五 配 書 長特交事
第 第 八 长得 五一 理 立法 五二本處上午下午到各到院時 召集各員理之於型日很休息 各项假期均例休息如遇有公書 二 第一科 第二科 第四本處左列科 第二章事游分学 期 文法院處事 二 三 四 於處之改进事现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務分家 於辩工作之教計 於院是處是交事 照於各修及各主任建事项 项 及查事项 五二七六 第 密 假 规五 则四 核 本本 阅 處 處 假规 員输值法另定之 適用本院藏員請假 第五 三 四 第五 四 科 科 於工作之分配 第一科学左列事项 於參考村料之查徽集及整理 考核及計事 项 事项 第 第 四 二三 二二 務會决事件由虐是核准行 感合之召集由處長時诀定之 長承院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