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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汛 下卷 美國古力基原著 第六章神學 第一种學與宗教之關係 如前章所远,宗教乃關於人類性質之全體即知情意三性者;然人類 為知性作用所生之思想觀念所支配,而尤為有價值之思想觀念所支配者,故其對於宗教而想知性作用且特别注意之者,亦當然之事。最 廣义之宗教與神學之區别即存於此處.宗教一個全體,种乃职中 之知的方面。宗教乃於思想感情信仰希等心的現象及其作用,而 為有客觀的形式之具體者,种學乃抽出其中之思想而特别研究之者.故宗教之圍比郦學為廣;神學决非宗教。
自然科學相同,但研光自古迄今之宗教事,即其信仰歷史習惯等,如 此者乃名為宗教科學.一為發多數宗教之一般原而下合理的明,是宗教神學。(三二更有一廣羲之用法,即以神學校所教之學科 神學.此可再分為三類:(甲)備的學科,即希職語希伯來語垩書 解耦學教會史教义史宗教科學宗教哲學等.(乙)规的學科,即 教羲學組神學等.(丙)應用的學科,即牧會學教學傳道學等.四)為狄義的,此乃事教義學即神學,盖為細辨教义與表教义之信條 而以組的方法远之之學科。(五)稍為廣义的,乃以粗神學而 明其承此之理由,因而明宗教之知的方面之一,以辨解其為合理 之為神學.盖即以組的方法基督之信仰,究其經驗的基,。
其對象之目的精神,其對象與人類之關係,又於其對象之意究可得 如何之利盆等事;均有群明思考之必要也。宗教乃凡感情思想及此等 感想之客觀的表現之全體;神學则自其中抽出思想方面,以研究之,組織之,表現之者。尤於發達之宗教中.其神學為有組織的,而教羲 及哲學之方面為高調的。故高意羲之神學,乃以哲學的組宗教中 之宇宙觀為目的,其种人及兩者之關,務使不相矛盾而和的 一的,而對於教羲之關聯,则以精確且合理的明之者.又宗教受其他人生問題妨害之時,例如為科學哲學所害之時,神學或 指摘其問題之缺點,而求其問題與宗教之和,以保護宗教.當神撒成其宗教的字宙觀,恒務采用當時所行之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