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法第1卷】陈金钊.pdf

第 卷 法律方法 主持人陈金钊谢晖
目 达致真理,诠释法律的憧憬 谢晖 拯救客观性 关于法治方法的理论探索之-陈金钊 法官如何表达对法律的忠诚 —关于法治方法的理论探索之二 陈金钊 论个人主义方法论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 胡玉鸿 文本论:一种法律文本解释方法的学说考察 以美国法为中心 焦宝乾 原始主义者的规则 美]H.杰斐逊.鲍威尔著戚渊译 管理体制下的制定法解释 美]卡斯.N.森斯坦著管金伦王珍瑛译 宪法解释方法(日]中野目善则著金玄武译 在法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 《法理学问题》随想 姜峰 论法律推理.
法律方法(第一卷)书》认为:真理是“与谬误相对立的认识范畴,指认识主体对存在于意 识之外、并且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实在的规律性的正确反映。”[3] 显然,前、后者界定真理时对认知对象的内容确定有所不同。前者的 认知对象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而后者的认知对象是“客观实在的 规律性”。这种对真理的质的界定冲突反映了人们在真理问题上的 模糊。然而,有关真理的分歧,还主要不是表现在对它的质的界定上 的众说纷绘,更体现在有关真理判定标准的莫衷一是和真理界限的 模棱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