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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编写说明 编写说明 厦门大学法律系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民商法学的课程与教材建 设。首先,根据教育部关于本科专业调整的精神,通过修订法学专 业本科教学计划,将民法课程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分别设置为“民 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与继承 法”课程.将商法课程调整为“商法学”(内容包括商法总论和公司 法)和“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信托法”、“证券法”等课 程,加大了民商法学课程在本科教学中的分量,以适应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对法学本科教育的需要,并且也使得民法课程的设置更趋 于科学和合理。
目录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对象和内容 民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民法的渊源、效力和适用 民法的历史发展 我国民法的发展.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权利 民事责任 自然人概述 自然人的民事能力 户籍与住所 宜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自然人的人身权 法人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