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湖州府志九十六卷》-V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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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同治.湖州府志
类别
地方志
地区
.湖州
系列
《同治.湖州府志九十六卷》

爹法滞不能行韶造書劉宣興孟類驰至江南問行省丞相 於前吏無以供給强取於民不勝其請於中書增钞給之至元 四年六月授兵部中兵部總天下歸時使客饮食之费十他 理欲以勢相陵可乎其人有愧色帝初欲大用孟者雞之二十 今中纱虚故改至元钞至元纱終无虚時登有是理公不挨於 者人命所保有重輕人不得其死矣孟賴奉韶與不敢不 故犯法者以是計罪汝以為非欲沮格至元钞耶孟日法 少初自南方來識法不便意類不平货孟日今朝廷行至元纱 之皆出於不得已乃欲以此断人死命似不足深取也或以孟年 遠也以計最為中况钞乃宋時所創施於郡金人而用 到州府志 寳銀具二物相權霜之二虚四者爲直潍升降有時終不大格 必復如中使民計抵法疑於太重古者以米民生所须之 十餘年問輕士撰定南郊祝文及進殿各不合告去仁宗在東宫素知 提皋愚泰州尹未上至大三年召至京師以林侍學士他 知汾州未上有旨書金字藏經既成除集贤直學士江浙等處儒 能承顺其意以事中之會修世”實召孟類還京師乃解久之 兒自歸郡中為神明愈防司事幸哈响哈斯素苛虐以孟不 他人屁遂證告同役者殺掀兒既服孟類疑其冤雷弗決瑜月狱 府事官事清簡有元狱兒者役怜不勝跟首因逃去其父求得 力詩補外二十九年出同知南路總管府事時管孟暑 自太行事多可取者皆知之孟自念久在上必人所忌 耶對日臣太組十一世孫帝日太祖行事法知之乎孟谢不知帝 燕禁每見必容语及治道多所神盆帝問汝越太礼孫耶太宗系 多以去帝欲使孟典中書政事孟固有旨合出入官明 而周之對如初時大臣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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