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经学七录》7_北海经学七录

州伯也一州一牧二伯佐之大公属王官之伯二人 張逸受春秋鄭云五矣為州牧也九伯伯為 共分陕而治自陕以東當四疾半一候不可分故言 以東不可分為四 何兴平云夹朝之有地 五族九伯九人若征五等譜九州之伯是天子 H 八年七月于大 在會未還故至七月乃稀君子原情免之禮不合 答道商云信八年正月公會王人于跳六月應以 皆在春秋之例记正题 文六年月不告月朝干厢 而書之者為致夫人故書七月稀也禮记之云何必 月附月之餘日要事不數又哀五年月葬齊景公 公羊傳云月不書此何以書以數数略也 趙商問云經日月不告月猎朝于扇梁傳云 者數以年數者有無典於數也現 此二傳义反於禮断之何就答日居畏之禮以月数 千五年傳矣五年再相朝以王命古之制也 孫皓问云
周有政而作九刑 三之典皆在叔世受命之王所制法度時不行耳世 六年傳夏有政而作离刑商有政而作湯刑 末政衰時自造刑书不合大中故叔向識之作刑 十一年五月夫人歸氏 庶子為後馬其母總麻三月案稀給注春秋昭 趙商问云案許氏義以為委子為其母依夹服 公十一年夏夫人歸氏凳十三年五月大祥七月而 禅是得為委母三年經無文得合下稀給之數若 難明者也其事著明但如事書之當案禮以正之今 不三年则稀給事答云春秋經所所善皆於禮 十三年傳伯男也 答越商云此鄭伯男者非男畿乃子男也先之 於王城為在内之為伯周之雀俗皆 木後六年在大梁十一月日在星紀 卅一年傳十二月六年及此月也服虔云在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