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集》第四卷_汪精卫着_民国丛书

汪精衛生 汪精著 集 第四卷
告信口石李寄日六月四 四月六日寄李石書 先生之意見弟亦决不能赞同移日話我贼成情外毫无其他結果故不如决然舍 石兄鉴五U話會散痛苦万分弟深信弟之意見决不能得是先生等之同而 明如下 去也兄或者怪弟執以為弟何故一人而敢於决反對多師友之意見弟不能不有所 連日讨弟之意見可分敷點 第一民國十三年來改粗之民其精神奥政策决不可蚀 腐。
可以偶人自由行動亦非可以武力迫成 非一成不易之物如燕網有不適用决非不可更改然追改必须依燕的妃律 梦警石李寄日六月四 改之政策是理所手定弟以為不可輕言更改如必欲更改除全代大會外 能有此加企阙代表大開會期間除中央執行委員會外能有此權九五日之話會 是蔡先生對於第一二次代表大會决案及歷次中央執委之識决案不知是没有看見 深可熊 抑看見了也等於有看見隨心所欲要便甚以員對於的决如此隨便 執如不答應怎樣呢兄等當知中之建中執不答應是不能發生效力的兄等似亦知 如果中止察委員會咨中央執行委員會他執行没有不可這更是稀問中 粉碎所以弟對於第一次看見提原文時着急非常他們各位如此做法我白教第二 之故主张中提出一班軍人便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