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资料题名为《大清律例·卷二十七卷二十九·卷二十七—二十九》,属于政治法律资料。可在本页查看基本书目信息与部分原页预览,并了解数字文件获取方式。

- 专题
- 大清律例
- 类别
- 政治法律
- 系列
- 大清律例·卷二十七卷二十九·卷二十七—二十九
大清律例_卷二十七卷二十九 [大清律例]定四庫全書 史部 群校官侍学士臣法式善 编修臣程嘉覆勘 總校官降調修臣会聖脉 校對官修臣印庭澄 腾绿监生臣慕湘文金四厦 制使及本管長官 慈二十七目绿 佐職統毁長官 上司官興統官相殿 九品以上官長官 拒殴追人 殴受業師 威力制人 良相殴盆定匹库全書 巷二十文 持其背柄 腑 而 吐血者杖(八十 若 止皮破 血 成傷 八.折 人一及手足一指吵人一目 小 视 抉毁人耳鼻岩破 偶人骨及用湯火 鐵汁傷人者杖一百以物灌入人口鼻内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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