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资料题名为《礼书纲目·卷四十六·卷四十七·卷四十六—四十七》,属于历史地理资料。可在本页查看基本书目信息与部分原页预览,并了解数字文件获取方式。

- 专题
- 礼书纲目
- 类别
- 历史地理
- 系列
- 礼书纲目·卷四十六·卷四十七·卷四十六—四十七
礼书纲目_卷四十六_卷四十七 [礼书纲目]法全復舊观。包茅之属 天官 港四十六 大行人侯服壹見 其贡祀物男服三壹見其貢器物采服四崴壹见其 李冬凡在天下 九 州之民者无不咸其力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寝廓 月合 國 大府 邦都之赋以待祭祀 率出泉也 邦都五百里赋 天 官 小宰以法掌 同 外府凡港四十六 祭惟士無田则亦不祭牲殺器皿衣服不備不敢 收而藏之御 以祭则不敢以宴 以 供 躬 宗 未 之 禮曰侯為籍百敢 耕 而 盛 應 使 人 世 婦 助 冕而青 公敢 之 歸室 奉 盒 酶 示 布+君 宫 献 世 干 夫 更 T 樂 夫 為 副 禅 受 文 章 為 而 以 祀 先 性 一 必 即 祭 無 祭公父日 田 人 覆 器 者 子 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实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 王日祭月祀時享贡終王先王之訓也 财 腻 纯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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