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收录《李文忠公奏稿·第三十四卷·李鸿章撰》,资料类别为档案史料。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三十四卷。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李文忠公奏稿
- 类别
- 档案史料
- 系列
- 李文忠公奏稿·第三十四卷·李鸿章撰
- 卷次
- 第三十四卷
李文忠公奏稿_三十四_李鸿章撰 [李文忠公奏稿]李交忠公奏稿 卷之二十五目 报销章程揭 光结五年八月初一时 提 门委隔二十五日缘人华科三十五目绿原源連交津局接收叉派具於直之瘦鹿保儿泊頭家口白 獲鹿滚 於直蘇 東館陶縣設轉通 保定等處换車 路叉 奥 南 南運 河 河 至河 陶 南 道 换 市至 附 近 曹易 清 東陽 達是属中 煙晋是属 南 其 棉衣苑 捐運事宜亦歸 物分 分 路 理 此 银 省 雨由 服之大略情 路巡解山西省城而河 情形 也 近 務成灣末省叉有 小 早傷 加 林立 非 易 無胃疾疫不解 事各委同以都炎至重机黎待哺 感 哺 傲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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