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资料题名为《李文忠公奏稿·第五十七卷·李鸿章撰》,属于档案史料。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五十七卷。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李文忠公奏稿
- 类别
- 档案史料
- 系列
- 李文忠公奏稿·第五十七卷·李鸿章撰
- 卷次
- 第五十七卷
李文忠公奏稿_五十七_李鸿章撰 [李文忠公奏稿]李文忠公公稿 卷之五十九目 息借 光精十三作正月裤五具 来天米 收+十三年正月二一十一月 周李交忠公利省五十儿 一之五十九 為借定銀款以湾 滑准 有 年 款聘 等此 款依 饮 此 T 以 海 英 银 银 名 速行 本发 太商 李或理水裁袭 照科 择便商 借四月初二日止分 大海大五十萬黑克由柏林换成做雨 件收 津交津 由 海 海 聘收 年和 3 海 核定 收 街門提取分批解京心 銀日期 以便起 年 付 银 家 第 底 起 每 年 木銀五十 十萬 克 海 由 道經 付 知 泰 银 行 此 默在德國弓分小票 原向章押或盖印疾 大本之後仍华泰銀 行 收回小票敬造律海關道查销愿 九淮照會德國驻京公使以墅其信除照纱合同五送 定银款稼由理合恭揭 来嘴五十九 由具陳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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