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制度详说_卷九_卷十二 [历代制度详说]

欲定四庫全書 部 群校官中書臣沈鳳 侍臣孫球覆勘 總校官庶吉士臣侍 校對官修臣装 朝 腾銀生臣曹秀榆
剑穴巴有言 易之地家二百再易之地家三百么 民受田上田 天百中田夫二百么下田夫三百么岁耕種者為不 易上田休一岁者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為再易下田 三岁更耕之自暖其處農民户人已受田其家男為 餘夫亦以口授田如比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農夫 一人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若山林澤原陵淳卤 之地各以肥多少為差民年二十受田六十歸田七 十以上上所飬也十岁以下上所長也十一以上上所
明而播種於明中其耕耘下種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 天為田一井一屋故五顷用耦二牛三人一岁之 亚常過田晦一斛以上善者倍之過使教田太常三 朝大晨置工巧奴與从事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長=老力田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學耕種養状民或 苦少牛无以澤故平都今光教過以人過奏光 以为丞教民相與庸乾率多人者田日三十少者 十三晦以故田多圣過試以雕宫卒田其宫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