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制度详说_卷九卷十二 [历代制度详说]

历代制度详说_卷九卷十二 [历代制度详说]

欲定四庫全書 部 群校官中書臣沈風 侍讀臣孫球覆勘 總校官庶吉士臣侍 朝 校對官修臣裴 腾尘臣曹秀榆剑穴巴月有言 易之地家二百再易之地家三百 民受田上田 天百中田夫二百下田夫三百融岁耕種者為不 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為再易下田 三岁更耕之自爱其處農民户人已受田其家男為 餘夫亦以口授田如比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農夫 一人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若山林數澤原陵淳卤 之地各以肥多少为差民年二十受田六十歸田七 十以上上所養也十岁以下上所長也十一以上上所明而播種於明中其耕耘下種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 天為田一井一屋故五顷用二牛三人一岁之 败常過田晦一斛以上善者倍之過使教田太常二 大晨置工巧奴與从事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長三 老力田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學耕種養状民或 苦少牛无以超澤故平都今光教过以人過奏光 以为丞教民相與庸率多人者田日三十么少者 十三晦以故田多过試以離宫卒田其宫蠕地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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