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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
- 民国法规集刊
- 类别
- 政治法律
- 卷次
- 第四卷
民国法规集刊_四 [民国法规集刊]民國法规集利 辐辑例言 出二期每逢月之十五日及三十一日出版 一本刊專載國民政府及中央各機開新颁布之法合井搜集各省市政府新颁行之法规付印月 於修正條文之後關於法合解释事并將原文刊载以備參考 二本刊所载法合由民國十七年十月國民政府改組成立日起但經過修正之法合仍將原條文附 三法合公布核准及修正解之年月日均於各該法合之名下明復依公布年月日為先後俾便 查如有立法理由者附載理由使者明立法意旨其公布年月日未辞且无查明皙付 四本刊例分官制官规行政司法立法考試察及地方制度等八類行政類分内政外交軍政财政民國法规集利第四集目 第一類宫制 軍大條例 軍大學暂特别班條例(附表二)六 侨務委員會粗法 整理内外委員會章程 國軍福委員會組系表 國軍福造委員會道區辦事處組大:二一九 蒙藏委員曾粗 國軍造委員會制表國籍法 國籍法施行條例 四七 確定中山縣全國模縣粗中山縣訓政寶施委員會之实施法 五六 第二目外交 外交部職員出差旅费暂行规 外交部條委會事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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