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明太祖实录校勘记_五 [明实录明太祖实录校勘记]

明太祖實錄校勘記
微一 酵序丽:桑候公良以中普参知政事 抱本普作喜。按宋撰送超彦享之官和 出守臭具,移山東今赏此文:一洪武四年正月壬辰以湖州府知府候 善為山行省参政了侯良當即侯普之 書:洪武二年十月辛酉以侯至普从中書参 字.抱本作侯喜,當膜也。實九三三面 实:其書候至善洪武四年口月,则實 政,此候至普蓄侯善。明史宰辅表書 洪武二年十一月候至普任中書参政,自本 侯至善奥侯善既係一人。考第四五 八五、及一一一面更有普。按明史楊 不戴,宋文所書亦不合,明史當也元果傅,明初太祖幕府人材有候元善,保全椒人,後官中書参政。辆意此侯元普 即候原善。
七 前八 後三 九 衣 千后所印二 甘舆秋草同腐 按下文:嘉本甘作其.抱本作.命伯顏帖木兒答海馬里卜+1 中本作歹.二人。千所印二,二字疑.岁也里沙杂列歹為千戶,不止 後六 十六陡 修治西奥安縣渠二 安默渠,建陡三十有六,作 抱本作。明史直傅:命修+11 七 米 建三十六 陡是也.抱本米作.抱本陡作陡,嘉本作限 八 前九+豐州 雨木水 、抱本作遵,按作.木、抱本作火,嘉本中本本作水.後十 率民捕戮之 各本民下有兵字,是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