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明宣宗实录校勘记_五 [明实录明宣宗实录校勘记]

明宣宗實绿校勘記
十一+11 及文錦躲 衣及有差 抱本文作金.一六四面.本本精下有布字,是也.十二1 夜有流星 印出.有流星三字,篇所盖,致影印本未 三 前一 四 出壁陳東南行 船表裹衣有差 廣本无衣二字.廣本無南牛。校改璧作壁.六 八 夫下 朱景振 廣本朱作米.校改下作亡.+1+吕氏 良卿乐 广本吕作李.抱本卿作鄉,是也.÷11 後七 芮助 為妾可更二主也 本為妾作.影印本助字横糊.四 前二海陽縣碧洲村 本復作復 抱本洲作州.後十一 第三女 抱本三作二。
八 前一 後四 一 罪之 戴粗税 右都御史 廣本粗税作税 本作請治其罪.廣本邀下有都察院三字.十1 八 不束 本約束作禁約.泡本作。本抱本姬作淫?九 前六 九 湖崴 刀木浪 抱本刀作刁,影印本字模糊.後四 九 吴郎等 兵守 本昊作英.廣本守作守+上之 前二子山東濟南衛指 校删此三字.本下有為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