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甲乙稿附拾遗_六(丛书集成初编) [南涧甲乙稿附拾遗]

南涧甲乙稿附拾遗_六(丛书集成初编) [南涧甲乙稿附拾遗]

成集書叢 初 者疆主 五王 行爱馆書印務商南涧甲乙稿卷二十 方公墓 创 騰 敷文阁學士右通大夫致仕桐虚縣開國伯食邑八百月贈右宣奉大夫方公錦滋字務德其先有名 者顯于漢至唐末于以名江南門人為元英先生七世而惟正业儒以孝開生子楷及孫蒙相 氏船太君于咸寧普安郡其蒙者公祖也任屯田員外郎赌銀青光族大夫姚陳氏赠夫人于永嘉郡 登景治平進士第始大其家今為州桐鹰縣入其緯楷者公會組也任駕部員外郎中大夫姚吴 考元修任朝郎赠特進姚王氏尚書左丞安體之女也赠夫人于你杭郡公生十三崴遭王夫人 已能體宣和末特進没于魏幕翠盗方爆公號泣奉疾夜關地以殡與其家失歸于 餘杭夫人之墓以遗恩起家迪功郎江南東路茶司乾辦公事改浙東故叁知政事张守知貂興府辟 為觀察判官委以裁决一府仰有成卒部曲者增沙田場租赋公疏五之隆興改元以言者能會王宣連嶺右為盗害雷州守臣捍静江 公之去四明也敷文岗復舊職既召對上日知卿治言者妄也寇方長故藉卿以往公請授 方略上日卿治待言乎既就道贼已平改知鄂州步軍可戌數千歸自石城總似所不肯任其券 公日軍无功可乏食耶自市栗興之事開朝延命總所公復知镇江府其冬敢亦犯淮淮民渡 得食比去无不威泣大臣師江上欲五里置烽燃公日江独有阜可火南水鄉汗漫易失候 望一炬而雨惑且召矣若斥埃不數可至都門哉有旨是公乾道改元除雨渐轉運副使 使夜行火嫩去二十年之又湖州丁最重至生子不敢請如舊制翰除權刑部侍郎刑 法用例稍已自是不得奏裁公谓奏裁有定法依建隆舊制若法所不可勿許温奏上徙之郡 至官任子刑寺以罪无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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