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花书屋校刊书钦定康济录_童和豫辑江夏童氏瓶华书屋_四 [瓶花书屋校刊书钦定康济录]

钦定康濟錄卷三下 臨事之政 十一安流民以免沛 宋工 天聖 漢成帝韶 弼 星 韓 仲 唐王方翼 命 明鄭滕 中道游琦 漢成帝鴻嘉四年春正月韶日數有司務行大而禁 苛暴今不改一人有辜宗拘繁晨夫失业怨恨者泉 傷害和氣水旱爲灾東流散者衆青幽冀部尤劇甚
重走之方翼出私作水確薄其直以濟察起舍數 一百橙居之全活其泉 宋董婿日流民至當為法處之富弼合樵探打漁之類 地主不得為主是也但一時未免侵摄莫若修是河 水利公私雨便不然官司出租民間卢場或柴 筱山近縣郭市井去處流民樵探官復置場買之非 惟流民得自食其力雪寒平價出賣亦可濟應細民 宋仁宗天聖七年開二月韶河北轉使契丹流民其合 分送唐汝襄州以聞田處之仍今所过人日給米二升
免租税給復一年逐残不職之吏龍冗員六百七十人 時河中同华等州縣民相率東徙琦發之凡活一百 五十萬人琦後為相封魏郡王五子皆胄忠彦為相 謹案天地之大德日生韩公體之有一民不被其澤者 若己推而納之溝中韓公任之雨番赈救法出萬全堪 為濟世之嘉淇永作活人之大典於今屈指七百餘年 凡見流移必思盛德是公之泯没者身而不亡者心 以其生機在故也安流者可不以韓公為法哉 富弼知青州會河北凶流人就食者衆公民出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