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八旗通志_内府官撰内府_十一 [钦定八旗通志]

钦定八旗通志_内府官撰内府_十一 [钦定八旗通志]

定八旗通志卷首之十 動兰四 雍正年間 藓正六年正月二十九日 上值班侍備及守備護軍等興其長坐莫若學習 清語近見新挑之侍護軍等其應智之清语反以 漢語互相岁读甚不合且满洲人等俱係 太祖雍正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正白旗满洲都統穆森 等将旗 盛京兵部即中通濟家人王六首告伊主匿税務 餘銀一事具奏奉 上通濟家人控告伊主匿務所得銀雨如果通濟 不完正额藏匿銀雨是乃通济喜負國恩伊家人之 所告為是身為職官負國思家人告亦何不可全 通濟亚未空其将税務所得銀两匿未行 Hm1 教四乃伊仍不知足其控伊主之情然露著將王六 拘禁該旗行文通濟將前伊之惡一一 問明到日加訊將此行示八旗特 雍正六年四月初三日镶蓝旗满洲都統奇等 因該旗原任尚書赫硕塞所欠耀不能完 將伊姬及姬系等之体俱各坐叩一半共 扣二十二年 旨具奏奉:敷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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