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二百卷·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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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类别
政治法律
卷次
第四卷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二百_四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四百六 禮部 風教幽 一慶三另收理枯骨 收養孤幼.康熙元年於 京師广渠門内建立育婴堂遇有道病之婴 兒養於堂有姓名年月日時可稽者 一一群 拄於册雇乳善为乳哺燕養有收为子 孫者问明居址姓名方興之仍補主於册籍至 本家有訪求到堂識怒者亦必详细問明與原 主册籍无方許歸宗.雍正二年誠謹之人理今州縣率同佐贰不時稽查 将寶在无依遗婴兒收人餐磨每於年将 所育及支存細数分析造報查义如有总 玩处和需索等即行報道光九年奏难 安微省太平府育堂年久現由神士捐 输修復成善举。部题覆行户部准给米五石布十足。十三年 定一產三男仍准题覆其男女產及一產三 女者不必具题0三十三年 一產三男今禮部定即交户部具奏照例赏给.渝 三十五年 那開後如有一座三男等事該督具题著該部照例 行文赏给停止單题岁終棠题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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