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资料题名为《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七十九卷·昆冈等修》,属于政治法律资料。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七十九卷。页面整理了该资料的基本信息、扫描页示例和数字版本获取说明。

- 专题
-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 类别
- 政治法律
- 系列
-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七十九卷·昆冈等修
- 卷次
- 第七十九卷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_七十九_崑冈等修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定大清會典事例春一百五十五 户部 给印票就照 省居住 今析户了 壮丁别寓.雍正十三年八棋正身壮下 或寄寓親或流落鄉向未人册都補人本 旗丁册内勒限六月首报若从前潜住 盛京多年都即人於 盛京册内約束赏差若不呈报該旗潜匿私佳别 處者照逃人倒治罪該管參领佐领不行文 地方官查究都照例識處若从前未居住福又奏准 東西陵守大員及各當差人等凡雇用人應將 所雇之人姓名年貌住抄造县册結由各該衙 除令各庭主随時報明該管衙門於月底移州 分报總理及該镇一體於册内銷有来 不明及曾經過犯經該州回仍行私自容 以及赤造具丈结私行雇用者雇主係官該旗管束梦獲者分别初次二火欢青加魂交該旗 营刺夫身为满洲蒙古世而至於逃志必其素行 卑鄙或負逼迫所致伊等現食鏡尚且逃起若 苹去益复能安分静守耶即交典該都統大臣 第亦難管糖不過仍然送走耶與具令伊等既回復 邀莫若赏給銭浪往伊当着交八旗都統苇 将乾隆十八年定例以另户满洲蒙古逃走在一 月以内自行投回及獲者俱行查明連家一 派往伊给步甲當差行走如給 仍不峻欢复致逃起此则匪劣性成終身不能改悔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 下载高清完整版
解锁价格:39.00 元
支付成功后自动显示下载地址,无需注册,可长期查看。
已经购买过?查询 / 恢复下载权限
完整订单号或支付交易号可直接恢复;也可以输入购买邮箱查询历史订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