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科场条例·第二十四卷》已归入本站的政治法律资料栏目。当前文件为《钦定科场条例》的第二十四卷。页面整理了该资料的基本信息、扫描页示例和数字版本获取说明。

- 专题
- 钦定科场条例
- 类别
- 政治法律
- 卷次
- 第二十四卷
钦定科场条例_二十四 [钦定科场条例]欲定科條例卷五十一 現行事例:一每届鄉會試時吏部查明各馆候補錄人 数多寡如将次用完酌應挑膝錄若干名 省今正副考官於發榜後郎率同房官在薦卷中 其字畵端楷者秉公挑取墨卷面上撰定名大 交更部拆封填榜照例挨次送館 例案.学匀舜可供抄综青酚取一百二二三十名龄 墨卷面上提定名次父尖心部济卷按照名盛 榜出示曉照例挨久送 嘉四年大學士王杰作兵科給事中 立默奏稠現在恭 一部所用舒石就价試落中字遗 武定科场條刚人卷五十二将珠墨卷省分彌封再照戊午科網试挑取之 例命正副考官率同万官其字整端楷者秉 公挑取於墨面上凝定名次咨送吏部拆封 册至人义例以知縣用試人数 之鄉試亦多寡悉殊應比照鄉試人數咸馬三 分之一挑取四十名以昭慎重再查八 生均保應考腾之人此大既補跳自 与試挑取生合為一班名艺 一次连斗县韧条处一余丘广二,遥敢膳绿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