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收录《钦定学政全书·第三卷》,资料类别为丛书或全集资料。当前文件为《钦定学政全书》的第三卷。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钦定学政全书
- 类别
- 丛书全集
- 卷次
- 第三卷
钦定学政全书_三 [钦定学政全书]定學政全書 素爾納等纂修為害亦不許合師生匍制迎送考量於本地 方發落明示不許携带文卷从别處發案 致命吏書乘間作葬士子无所勤蓬者题泰 交题准提学官奉 勒專督學校督携藩不許侵其掌提學官巡歷 所除教官生具于犯行止合行履外不許 受民制侵管喜事其生具犯罪或事须對理 者該管門提問不許狗疵致合有所倚情 抗拒公法完一府不將案速行發學任意延狗私通 更改等第搬下作上四也每考一處分書 辦承差快手人等出人避付暗生員稍有家 者先開六等草單嘴菲保等銀雨五也交 童人多武童人少额或將文童充為武 童人學之後緣改文婚優奴款温行收取真 能射者而不錄六也各府地方設有考 棚於親臨將生童遠调考取各州縣告病生 扛驗病困苦難堪七彝也容無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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