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经补义_卷一_卷二_ [群经补义]

定四庫全書 經 部 經補義卷 群校官监察御史臣拖朝 刑部即中距許北桥覆勘 總逃士臣缪 校對官原任典臣卵祚憾 胜銀监生臣潘 炯
金月四全喜 提爱 不動故云祝於室坐尸於堂堂上有尸无 主也大司樂職云尸出入则令奏肆夏而司 巫無奉主出入之文也今考郊特牲注曰朝 事延尸於户西南面布主席東西取性脾 婚於炭洗肝於郁而之入以神於 室又出以隆於主主人親制其肝所制祭 也時尸以豆至乃更延主於室之 奥尸来升席自北方坐於主北马康成此注
提要 而遂不信为曾子問也公羊曰裕祭者毁廓 之主陳於太祖未毁献之主皆升合食於太 祖周旅酬六尸则毁有主而无尸若朝践 之節但有尸在堂而主皆在室则毁之主 不得與於朝践之禮矣曲禮曰措之立之 主曰帝主所以識世系也尸之所在以主辨 其昭穆故尸與主不相離白虎通曰主所以 依神也淮南子曰神之所依者尸也岩主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