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经注集释订讹·卷三卷四·卷三—四》属于经学儒学资料。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水经注集释订讹
- 类别
- 经学儒学
- 系列
- 水经注集释订讹·卷三卷四·卷三—四
水经注集释订讹_卷三卷四 [水经注集释订讹]定四庫全書 史部 水經注集訂表 群校官察御史臣周元良 刑部郎中日許北椿覆勒 核官原任中名下王燕 校對官中書臣吴裕德 腾绿监生臣范卷三 秦置北地都尉治縣城王券名郡為威戎 故城 按汉志作 武作 太守政化尤黄龍應於九里谷髙罔亭角長三丈 作 朱 尺 本 大十圍稍至十餘丈天子嘉之賜帛百四加秩 中二十石 河水又北逻薄骨律鎮城 果图 也桑果餘林仍列洲利又溥律骨渠在縣南六十里溉田千餘靈武 縣東南至靈州十八里黄河自乐縣界流入漢 渠在縣南五十里从漢渠北流四十餘里始為千 金大陂其左右又有胡渠御史百家等八渠田 五百餘按五代唐長興中朔方師張希崇亦引 河渠典七田以省清運民夷爱之今靈州所境田 多沃恒无蟆涸之忠賴黄河之灌溉也 河水又典農城東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