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名臣奏议·卷一百十三·卷一百十五·卷一百十三—一百十五

本项资料题名为《宋名臣奏议·卷一百十三·卷一百十五·卷一百十三—一百十五》,属于档案史料。可在本页查看基本书目信息与部分原页预览,并了解数字文件获取方式。

宋名臣奏议·卷一百十三·卷一百十五·卷一百十三—一百十五 扫描预览第1页
专题
宋名臣奏议
类别
档案史料
系列
宋名臣奏议·卷一百十三·卷一百十五·卷一百十三—一百十五

宋名臣奏议_卷一百十三_卷一百十五 [宋名臣奏议]定四庫全書 宋名原奏卷一百十三 宋趙汝愚 财赋門 新法五 上神宗青苗 李常 臣闻易曰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日財理财正禁 久定事全上 宋名臣奏 民為非曰義伏義以来治天下者未有不以仁守位由於理義不可以行也理財用而不由仁與義上 而下实矣故古之人日王人者将道利而布之上下 者也後世聖人不作仁泽减息暴君汗吏知厚上而刻 下剥民以欲赋欲已重役已極不思公上用財之 道目广以自節捐巧敛以求適志故自幽以来詩書 所載莫不重眠過取主愛民以為言不患其不能 益上而患其刻下也故曰百姓足君敦與不足又曰財 宋名臣奏 散则民聚财聚则民散又冉求粟倍他日则孔子欲世事刻利围生靈為治世之策而人愚昏不敏不敢以 非義逆菲初不谓王安石以文学名世行義得君乃不 本仁以出號今考義以理財赋而佐陛下為此病民敛 怨之術韶命之始尚其誠有意於恒斯民稽古立 法及其堂援捂克小人宣言取利分数方悟其略假先 王之遗迹而志在聚敛臣始以朝廷好惡為而直 其法必不可行既而小大写疑遠近腾沸日見其葬人 次定贝事全寿 宋名臣泰 得非之方是之時曾公亮陳升之趙扑皆位冠百身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 下载高清完整版
解锁价格:39.00 元
支付成功后自动解锁,无需注册,可长期查看。
已经购买过?查询 / 恢复下载权限
完整订单号或支付交易号可直接恢复;也可以输入购买邮箱查询历史订单。
支付后会自动返回下载地址;有问题发邮件:[email protected](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