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乙镜式经_卷五_卷十 [太乙镜式经]

定四庫全書 子 部 校官中書張經田 霍郎臣倪廷梅覆勘 校官修臣王燕
金定四厚書 推直符太乙法 卷五 推三元五紀地乙直符立成 推稍年法 自上元甲寅之岁至大唐開元十二年甲子岁精得+八萬五千一十一笑臣今恐速要自漠安帝元初 甲寅为远至開元十二年甲子岁得六百十一笑 推君基太乙法 經 曰君基臨之地至宜服其地或幸其方以應北也 置上元以来以大周三百六十去之不蓝为入周以来
金已万 卷五 命起戌那顺行十二那美外即臣基在也 推民基太乙法 置上元年以大周法三百六十去之不為入周以 來年数又以小周十二去之不蓝为入小周以来年数 置 小周以来年命起戌顺行十二那美外即民基太 乙在也 推五福太乙法 經曰五福太乙呼臨之分无兵革疾疫荒水旱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