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艺录:琴音记_程瑶田撰 [通艺录]

琴音記 指甫觸合不重按而軌彈之當警然有聲不及 或過焉即而不發故鼓琴者戚以是為余僧巽乎 是久之其音相而於十三之外者甚泉也 是故中分之得音一七也三分之得音二五 九 世四分之得音三重者 二 之音度相 舆前所分 重得 其二四緣具十皖 徽 也五 分之得音四三六八十一徽也六分之得 音五重者三其二典十二也七分之得音六八 分之得音七重者三首尾二音一與十三也九分
当得音二十二又分之為二十四當得音二十三重者 十五又分之為二十五当得音二十四重者四又分之 為二十六当得音二十五重者十三叉分之為二十K 当得音二十六重者八又分之篇二十八当得音二十 七重者十五叉分之二十九當得音二十八叉分之 篇三十当得音二十九重者二十一又分之篇三十一 当得音三十又分之篇二十二当得音三十一重者十 五又分之篇三十三当得音三十二重者十二叉分之 篇三十四当得音二十二重者十七叉分之盒二三十五 当得音二十四重者十叉分之為三十六当得音三十
音重之者四而八分之來重者三而已 用八分之盲丽合七 分之音者設微所以節 则不得其疏密之宜 十二分之其來重者二十三至十八分之其來重者 一也初余得之音合十三之音為百有一不其 音之所徙來也乃以朱寫於琴識其处及布分之至 於十八而分得之度適如百有一音之數度其琴之所 興布舞之分秒皆無爽也因而重之至三十六则百 有一之音皆必有音來重之者而百有一之外之音乃 子然存其數然後知其可蕃而知者皆六百三十音 中之有重者而其無重者音甚微惜乎无師之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