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侍郎奏议_三 [王侍郎奏议]

王侍郎奏卷四 寺稿上目 請將葉燦華培經交兼尹派委片
奏為開鋪請哲展追限以恤商而利民恭招奏明請 旨事照本年一月圈開鋪甚多定例鋪門即将 逾限不完送部照财物 該鋪万押迎勒限雨個月能将銀全嫩開發者免罪若 計准盗一百二十 以上發近充軍益鋪兄换現銀票存鐵文與借久 不同故定罪殿也然一定罪之後即不復追故開 鋪到案有力求寬限交不送部者亦有不求立限交 但送部者其不送部者益其本無多第因一時 取猝不及應不得已而開者也其但送部者
旨步軍假五城凡鋪雨月限滿交不足者 准其展限四個月勒命設法交郎有已送部者亦仍發 還勒追限满仍不能還再行送部治罪似可使本分商 民得以容設措而好狡商民不得便其私圖鋪多交 交而例有交仍准释同之交各衙門將該鋪先徽之 存以待續徽不開發以至宕數年票多成應 刑部將勒追無交之鋪户定罪後郎行知各衙門將徽 存文韭各貨物變賣按所翻票數均匀撕發以免久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