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襄公奏议_四_桂萼撰 [文襄公奏议]

戈裹公奏巷之六 南京雁天府通判前奉直大大男戴校刻 進沿逸事宜疏 少保臣桂要謹奏切见今逸事獨劳 聖處本兵劾職之人承部事驰之後百青填委一時 管照不及如整理四镇之规與區處耀料之法尚不 得来臣切之爲之夜不安寝連日機沉从部事 之暇反覆论而後得其乃将四镇事宜列為七 條甘丽事宜亦列為五條如前照式樣進呈以便 聖號計開
宁夏地宜五教又有魚蒲之利人言货河在天下 俱為害此處為利偏關軍马不多供給在木省是 催二镇本色不得而所患在支不敷不可不 改時接濟也 東土廣人稀最宜行营田之法副以下 軍马不必屯聚城中以脊私後宜令各挥肥美地據 形勝立軍沈將所领各马常川驻分地而耕有 警则聪截開暇则就近耕作兼便牧馬所開地 土求不起科不知兵者必以守城為言之人家镇 城襄室也各管基布门户典通行之路也不守外而
而病晨無收则米價净肯而病官又有世家豪商乘 青责不接之時低价撒放从是而秋成倍收厚利低 假贺置儀耀而臨合頂名胃支官軍第困之根賀在 从此若官庫有銀就耀買则小民无求於彼而撒 放之樊可清合有按月支放刚嫦軍無求从被 而蕉胃之端可經此不禁之禁也 镇土俗雞不同鹅而之必须预先會計每鎮 按典不数又 若干以備客兵之用又計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