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苏政_新苏政社 [新苏政]

新蘇政 V.no-4
蘇政之言 敏 法一我 捷 實惠,能與背吏等少一次接觸,民即能少受一分痛苦.唯法無我,唯我毁法。無我政平治明,毁法相循.整理司法,不外敏捶二字,若能於手上少一道承轉,民案即能多得一分 行政經驗,仍未可稍稍忽.江蘇之行政督察事員,過去重行政經驗,今後將重軍事學識。目下 匪者,莫不日:用三分軍事,七分政治;此語果使非,行政經驗 結在此 軌道,結在此.官努而後民逸,吏瘦而後民肥今往往官逸民,吏肥民瘦,政治不上 政-學 徒有學歷者,可以增其歷之未及,彌補候補人員之點,法莫焉.縣政人員果能予以機會,實地研究,長於經驗者,可以補其學識之不足; 字款 為做官的字款。
意自已的守,而努力做去,於是就感到雨重困:一 實,他們不過不做事了,事情是多着呢。是不 因為他們可以移日自在,此任何人來得散一些,其 後覺得這辨法不過去,於是改變辦法,规定各縣觸押 人犯的最高额,在最高以内的口,由省支給,额,在過去规定江南各自七成,江北各縣自三成,其 金和旅費,粘果就不免於賠累,他因不勝賠累而不能人安 長的又可分為雨等,一等是多添員,由自已他的新 是人員的不败,一是經費的不足。在這情况之下,做縣 的支出,有一個最高的定數,一方面看來,自言 的口,由縣長自。在道瓣法的人,以為如此,一可 以诚少縣長的澄押人犯與壓案件,二可以使省庫對於因 於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