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之保安处分_黄得中国立北平大学法商学院北京 [刑法]

序 一 護,禁戒,强制工作,强制治,保管束,逐出境等七種措置,此 我國新刑法草案於通常外,增設保安處分一章,内分感化教,保安處分何巽於通常之刑,各國仿行何以不嫌其,非明辨思,交推互勘,又安能獲见其眞理哉。思邪之興,由於人之病熊病 不徒至,必有其因。而刑及保安處分之設,如士之寄服症而投 藥已其疾焉。學友黄君覺非掌教國垫,刑事法學造極深,鉴於新刑法 鑽研者,分為上下篇,於保安處分之沿革及會根據,暨其實行之法,草案實施在郎,國内尚无保安處分之事,足資省览,途證次其平時所 關其,不為通持,不輕言折中,苟有疑滞必溯流變,務求一 是之外無餘是。
序11,却始是吻合的。将將保安處分规定在刑法裹面,這是最近立法方面的 刑期無刑,這是一句舊話,但對於古今中外刑事立法的精神 的制裁。网如我國新刑法第十二章中對於少年犯罪者期施以教育感化 一種新超勢。其目的在用種種不同的手段,以减免或代帮犯罪之受刑 强制動處分,對於花柳病犯罪则施以治分等等,皆其例也.處分,對於吸食鸦片酗酒犯罪则施以禁戒處分,對於常習犯人则施以 發表過不少的,却缺乏單行本的落作。同事黄覺非光生之新著,關於刑法上之保安處分,因為是此较晚近的新立法例,東西學者 量地指出各国的保安處分實行後的虎绩,同時對於束西刑法學者關於保 恰好適了這種需要。
自序 十九世的刑法以罪刑法定市義為其特色,二十世的刑法以刑與保安處分的二元 義為其特色。二十世的中也追随世界各网之後在新刑法上规定保安處分的制度了.這種二元主的刑法形熊决不是得然岸生的。其必然性如何的問题就是本要研究之第 1.自二十世紀初所世界三大刑法草案规定保安處分這個制度以來,新派學者于保 新派學者李特斯([s)且雨者之格的隔别,须待于將來的科學上的研究.安處分與刑的本贺同同题两者在用上與執行上的同同题,爭,是非各執 個開题就是本曹要研究之第二點.然兵理是容觀的具微的。于這些問题上的雨派的等,究竟在客观上是非呢?這 不是由犯罪行為,而是由行為者的危性的有無與深淡來决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