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准_三_曹庭栋撰 [易准]

易津卷四 曹庭栋著 耆法正説 天地之数于河圖衍于洛書而著其用于耆著 之 法大傳言之汉唐以來歷經儒之研究具有 成庭棘生干载下何得妄立黑識然稞其以 诸傅似多相展爱郎請儒之先疑問反覆 窈喆大臆见撰释原笼例 以明之非敢莲泉而 伸已是要期著法之合于傅文而已至其間献 敷 陳衆不列姓氏恐涉举人質事之嫌後附考显 又必著其何氏著法所以溯傳之始更群辨 7E厂
衍也以上不同外此粉不可彈究何所依 猴 以爲五十之乎 四十有九著之用也有谓天地之數五十有五其 六象六畵之数故减而用四十九有谓天数象君地 致象臣臣不可盛于君聖人于地數中 去六合天 數 共為 四十九有衍數五十一居位不 動其餘四+九迎 而用之有其一不用不用而用 以之通非數 而数以之成有谓 一為數四十九為實數而一 者 十儿之所由生也有之则一散之四十九 非四十九之外復有一而不用也凡此诸或于五
既无一定由役一初樸取于右第二操取于左而 第三操不言抑復取于右邪惟是分二之後所撒 止一或左或右周属一偏即此操抄左彼葉撕右操 凡三變亦监无偏那此疑排一之法必有化裁得中 之道在 問排二義者谓排垂也而垂于指也勤 也街指開也意同一指與街亦无以巽 之义之果何分别邪且不知何所取義于 術又何所取义于指開那逸天子之著九尺 侯 饮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九尺七尺之亦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