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河志_十三_陈琮撰 [永定河志]

永定河志_十三_陈琮撰 [永定河志]

永定河志目銀 卷十四 奏五 隆 四年 目永定河志表十四 部覆准其金門问石已經建立郭家務业經 奏惟改建草又臣颜踪奏請将寺臺建處所 移於曹家務改建草北岸張客石亦請移茶 求地方改建草其半截河地方建設分水草 场 臣孫嘉塗合司條奏於南岸金门问上下多建草 蟠使南浅之水常多水小仍歸引河水大其漫 流於田經部覆今臣孫嘉滏興臣踪會同覆石一减流其草引河不必另挑即歸金 门问引河之中至郭家面俱係素土應築厌 土槛一道以资抵以上添建草疏引河 隔淀坦坡限等项應需工料俟確核料估另疏 分案具题再南北雨岸建設多非 旦乡可以告 竣請於南岸郭家務以下七工水窖地方各量開 旱口一用頭以浅凌二汛之水至上汛 各工既經乡建草水势有所分浅下沉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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