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史料 明大政纂要_五_谭希思文海影印光绪思贤书局刊本 [元明史料明大政纂要]

元明史料叢编 第三辑 明人政纂要 五 明霹希思撰 六十三卷(清光猪思賢書局刊本) 公有 印行
太子太保左都御史王文為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直文漏 文初與中官王誠結歡課人阁會高嫌陳循專龍乃疏 且云不拘繁劇衙門推循維i王文案以 孤卿人自文始自是内阁大學士始吏部尚書兼保傅 街職机務如故隆重益甚然修撰費善通參少卿皆得入乃後部書若卿必夙處禁林列吏部者乃得推餘無與矣 多乞申禁上日言路不可塞但不許虚飾文及假以告 許希求進用達者必罪其榜示之 國子祭酒劉处去 言臣八時叔母陳氏守无嗣将臣撕養二十餘年得
日正里 今奪情起復以共濟時近年事密在外方面等 官己有定例不許奪情而在京官員或有奪情者臣等愚 味以大臣之中有其身之去就係天下之安危者聞父母 不得已有奪情起復亦不過為 典若一概情遂成故事其流收 時之權宜非經世之常 將必至於贪名不 廉耿以奪情為喜幸視父母路人子道既臣難保鋼 常所誠非故伏望皇上申明祖宗之舊章今在廷臣非職典機要重務與國家之所倚毗而不可一日无者有父 母丧悉如例還家守制滿日起復不必奪情君親之大倫 於是而敦臣子之大節於是而矣上嘉納之 增鄉試取士额 雨京各加三十五名浙江江西福建河南湖廣山东各加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