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洛集_卷十三卷十四 [苑洛集]

苑洛集_卷十三卷十四 [苑洛集]

定四庫全書 集部 苑洛集卷十三 详校官庶吉臣李如筠 中書臣源溥覆勘 校對官中書臣贾 總官原任中光臣王燕 生且赵喝不得安生要行禁約等因到臣為照前魚茶係 供用之物未敢擅專又得镇守太监王堂市舶太监 崔珠造太是進督造太监張王各差隨人等在 於杭嚴二府地方催前頂進贡固已勒要收頭银兩 而不才有司官吏及里人等倚是物无敢稽察任 意科地方被害人不聊生而肆太监伴之物動以 萬計是陛下所得者壹而太监即所得者十隨人等 所得者百有司官吏所得者千里人等所得者萬利定四月全書 名色在於各地方需索財物骚為害愿奏者奏請 究治應問者經自問應民困可蘇而地方可保無 虞矣為此专差具奏間正德十一年四月日 户禮二 部题 等事韶為民復進 慎刑以光新政事 山東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右臣韩那奇謹奏為慎 刑以光新政事臣闻刑者人主治天下之大防而天 下治忽所由係书竞舜之治至於四方風動其究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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