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惠肃公年谱·第八卷·张祖佑原辑林绍年鉴订》属于年鉴资料。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八卷。页面整理了该资料的基本信息、扫描页示例和数字版本获取说明。

- 专题
- 张惠肃公年谱
- 类别
- 年鉴
- 系列
- 张惠肃公年谱·第八卷·张祖佑原辑林绍年鉴订
- 卷次
- 第八卷
张惠肃公年谱_八_张祖佑原辑林绍年鉴订 [张惠肃公年谱]張惠公(亮基)年譜 林张 貂补张公年譜卷七 四年乙丑公五十九岁 省微收粮定恨九月开以年底完半为上忙次年 截至年底已未完解数目未能依限造報情形日点 黔 各属應完粮不能依 月为下忙向由潘同造册鲜報查核县奏洞周军路彩繁 限微解節经前臣及臣奏明暂 缓造報在案滋查同治三年你各属應微地了等銀一十 二萬一千六百六十四两零耗美耗米官祖梦优共銀 二萬五千六百五十六两零内除例准改微米石寿留谷属應微三年份正耗等银能否全完有无蒂大留支 解银数仍候军務告竣再行棠造報以治核實除咨 明户那将被援害各府州縣應完粮明輕 重情形另行奏請分别减完外其未经被各属仍词 催超聚完解以重,青報又奏前暑永寧州知洲汪维瀚在任曰双案 敲非之後金忠被控由司札提竟敢飾間詩 青將該負先摘去倾戴勒限一月將金忠交紫潘辫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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