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襄公书札_六_张之洞撰 [张文襄公书札]

張交襄公全集卷二百二十一 曹礼八 致軍機处 日本商約事奉函当即派員按照指示各興内 田可商添收第一款於所有中國征收出座銷楊下加 出二学第六款用國於款未照美添惟彼此 商明凡納關税仍以新關平核 計爲等字至此條毫 無室硬句下原文係惟不得因中國改定國将應 税課及往來用款各嫩致明有增减及暗有增诚用昭 公允等語前居盛雨使已允人約而伍侍郎接後以
之巧者此數語愿勿庸删去若删此败語彼 必照原文添明增减暗增诚數語大不妥矣第七款度 量權衡先通商口岸辨起恐於關平完税有遵具 切商聲叙數語特於款未添叙惟以後新定度量權作 衡 與現行之度量權衡有所参差或補或減應照數核算 以昭平允等語庶將來税凡補者必须補足以上 各節内田公使均已照允郎刻請日本政府核示惟 東三省口岸彼不允將大东溝州去安東興大东 溝雨處何處相宜作禽口岸彼尚未测量特以美國收 開安東故亦添人以免錯如必不允只可照原識索
必欲重為聲明該参寶前此画商時内田大臣因注 意在励章程往葬復州去此三实未留心今接 外部照送前章細加覆校實覺删去各甚有關 藍日本法律學堂收留學生各有自主之橘政府亦不 能强迫惟不給權操自我可藉此以明限制之意 故於約束章程第一款未第六款未均明凡學堂不 遵守此章程者所教中國學生概不給以又於 章程篇未添叙中國學生非在照辦豹市章程之學 棠业者概不給本章程所定励一條食以日本學 堂多勢不能其遵守中國章程惟明示以不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