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资料题名为《重订赋役成规·第四卷》,属于古籍综合资料。当前文件为《重订赋役成规》的第四卷。页面整理了该资料的基本信息、扫描页示例和数字版本获取说明。

- 专题
- 重订赋役成规
- 类别
- 古籍综合
- 卷次
- 第四卷
重订赋役成规_四 [重订赋役成规]泰州 原额總數 夏秋條鞭共銀肆萬睦千伍百贰、玖兩柒 鐵伍分肆肆毫捌絲玫忽叁微伍綫 肆沙叁压贰渺 米銀伍千玫百拾玖雨杀分玫 本色漕米肆万寒千玖拾伍石杀斗伍升杀合陵 勺零抄 本色零壹百伍拾石銀千贰百肆拾玖雨分玖壹度 肆絲贰忽肆微贰沙捌应贰渺除 去原协濟今歸各州縣納銀贰千 柒百壹拾贰雨玖壹分伍捌毫玖 絲伍忽壹微肆沙 候题免節省銀岑百玫拾柒雨贰鐵壹分捌 贰毫今仍暂徵 實徵總數 泰州 夏税秋條草共銀叁万捌千玫百柒拾伍原夏秋折色農桑帶微軍等及草 粗銀壹萬柒千玫百睦拾肆贰鏡 分玫毫睦絲伍忽捌微伍載 沙伍.本色正改加耗補潤 陽會米共萬千玫百玫拾石隆 斗捌升柒合勺答抄内除奉文停微 陽玫千玖百肆拾捌石肆斗升 伍合又除改折鳯陽米玫千玫百肆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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