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嘉定府志_文良 [重修嘉定府志]

嘉定府志卷十八 赋役志 用赋 國家愛民之心 必畫之税其田之则報其赢而 其税之剧微 其正供而已不琪琪而稽即之 考明代赋役之 之志正税则丁必有微雜税则魚之万 無遣多省至數干金而殷實之差王之供又倍之今 丁雜役人奉 旨全免雜税縣不喻数金亦備名而生当 嘉正府
次上上田一百二十一二十九献五分六鬓四毫九 應徽丁條銀八百一十五雨七二分六麓六毫园 八忽八微六九 上次田二十五九十九献四分八声四毫 應徽丁條醬銀二百一雨六六分七麓一毫六一 忽八微八座 上田一千四 百三十三頭九十三一分三麓二毫九 九忽七微二九四沙 宝E守点 應微丁條銀九千八百二十雨七五分五三毫
應徽丁條銀一萬五千七百五十九雨八九麓六 毫三七忽九微九三藏六沙六渺九漠二埃 山田二十四九十一一分 應微丁條銀九十四雨六六分一童八毫 上地四百二十 九十二五分九龙九毫二八忽 微丁條穩銀九百八十四雨四六分七二毫一 之忽一微二七五沙五漠 中地一千六十四六十九六分五八毫二五 忽六五 田 應微丁條銀一千四百九十一雨五五四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