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两浙鹾志·第七卷·王圻撰

本项资料题名为《重修两浙鹾志·第七卷·王圻撰》,属于地方志类数字资料。题名标明当前文件为第七卷。可在本页查看基本书目信息与部分原页预览,并了解数字文件获取方式。

重修两浙鹾志·第七卷·王圻撰 扫描预览第1页
专题
重修两浙鹾志
类别
地方志
系列
重修两浙鹾志·第七卷·王圻撰
卷次
第七卷

重修两浙鹾志_七_王圻撰 [重修两浙鹾志]重修雨浙志卷之十三 通商 宋雍熙後以用兵乏令商人栗塞下增其 直令江淮荆湖给以颗未后世召商中始此 荔拱二年置折中会商人粟京師其直给江 淮茶 康定元年商人入匆粟陕西遵受東南者 加数予之而河北復出三法亦以代京師所 給然东西利特厚商人不受金帛皆乃命以資次前後上并支焉元草木子云世祖立藍法海州郡立場差官主怡 差鹽亭户丁煮至拾月結場住煮及额而止 商于各省府運司買 引就處場支後鹽精而 不售均派户口收買令其入縣官收市其中贫 富不等皆令入吏胥为奸民甚苦心然 皆言其不便事寻復令富商收市 國朝洪武二十八年各處方缺程户部奏请開中 纳米定为则例出榜召商缺会分上納仿先纳 英宗 到即支又令中客商裔會钞赴遵司递司查 来印信比對明白郎與派場支盟 是年令各處中分造册壶本具客商名数 本部其鹽运司仍牧該司 辩數申母年 終支引及客姓名另具總数申户部銷 正统三年令各召商中纳鹽淮浙燕中以拾处 为率淮捌分渐鹽贰分或淮柒分所鹽叁分 重修雨新志不卷大吉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 下载高清完整版
解锁价格:39.00 元
支付成功后自动解锁,无需注册,可长期查看。
已经购买过?查询 / 恢复下载权限
完整订单号或支付交易号可直接恢复;也可以输入购买邮箱查询历史订单。
支付后会自动返回下载地址;有问题发邮件:[email protected](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