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义附录纂注_卷十一卷十五 [周易本义附录纂注]

定四庫全书要 經部 易本義附慕茫卷十 群校官祭酒臣幸恒
於 至 卷十 陰程 坎 首 生 坎 育 故,F 故 生 篇 物 之為 隹首上 其陽未篇 濟之 終 坎 離咸 故 為合 夫 下 篇 濟 之 之 終二篇 之卦 既 分 而 後 推 義之 而功 次 序 卦 也是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马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 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 蒙蒙者蒙也物之也物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 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故受之以必有
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观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 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 者師也致飾然後亨则盏矣故受之以剥剩者剥也物 不可以終盏利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则不妄关故 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 後可養故受之以者養也不養则不可動故受之 故受之 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