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虞氏义笺_四 [周易虞氏义笺]

周易康氏義卷之六 南海剑學 周易下經 家下傅象下傅 虞氏 注 武進張惠言義 艮下上 正 有陽 家 之 唯 受 上 否 受 节 也 四 女歸吉利贞 女 子 外 注 否三之四 坤 乾 变 地 女四 二之四承五逃得位 女 离?,外 可歸 來 也 自 下!
山流下干艮禽山為小經坎水流下山故鸿渐 丁干也艮為小子初失位故丽變得正三動受上 成震 二动战成震 六二鸿渐于磐飲會術祈吉注良為山石坎爲聚 也物 食貌 限 山也
希久形象也 末五 故或得其得位順五 o 也 尤五 歸待男行三成 者 渐于陵婦三崴不孕注陵白婦四也 然後媒故取歸 一二動 受上時而四體牛县山故件 陵 笺二二動受 時二三四 Ei 其二险也 故 體牛民山 自 三至上三灸故三 終 莫之勝吉注莫无腾陵也得正居由 工 中故莫之勝士日 故 象日得所也上九鸿渐于隆注陵三也三坎 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