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端公藏书十三种:礼记纂言_八 [朱文端公藏书十三种]

川文正公 後學戴重 檀弓第十四 舊本公儀子仲之檀弓免焉馬此篇之第一 章故楠檀弓一 不在篇首而篇 二字名篇今更定章次弓章 名 则仍其舊云 事親有而无犯左右就養无方勤至死致三年 左,以尚 右如 字 切 其 哀毁也。
能履奉父凡大不右不一次於服哀一概 飬厥優也之父自得即见则概各孔不之特服 君官游事事之一左是拒害制有子可隆心之 矣使顾親非事身也方不義服浅其立殺與故 庶飬承若莫告人无必矣深成也如文里 弟骥天颜設非笑子方犯鋪氏稍已當子人 義咸和喻官子居享也生日其之以贡可不 比熙可志分之游親左遗處父情功情獨制 君一恪职事之自右恩于而奥之居其其 臣人能供之而值征無当義主已君厚三一服 上情乘养子各子以席一是之总下父薄年概心 同裳父職司身至儿定间圖犯至事而以爽 父端矣底所之没杖有不師则曲雎之夜传之 子拱事一事车官之方必者城大道可 弟安君室而又之微则道恩莫衰小程久也 子享术豫已莫忠以左也之矣不三處子近孔 職玉火顺非臨至不
待 亦 七日 或三 天 按據之 大 夫 爾四 條 王穗衰既葬 後嗣王成服故 皆 开而 服 民 除 所授人知近成必 基.其 或 日夫大服今候 夫 世 丧 婦大者 記 杖 之 制 云 日 者制日夫以之得 唯 则 杖 此地無三日 德杖日授殡 朝深四五大授衰月 之云是杖 服七 五七月 日 杖 日 明 授 士 其 此 云 日 記 及 三 及 七士月四三子何 日者 氏若而 廷者制 ± 四 制头 是 地 邑宰 德 薄 之 者 士 也 则 勿虞 入 致 百 之木可 以 為 棺檸者朝之不至者其 其 人 仅 切勿 采 為鄭 地棺E 氏 视之 爬作虞 言棺 人 掌 百 醇 也 者 山澤之 全 官百 日 而礼百 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