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资料题名为《庄简集·卷十二卷十四·卷十二—十四》,属于古籍综合资料。本页提供资料基本信息、部分扫描页预览及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庄简集
- 类别
- 古籍综合
- 系列
- 庄简集·卷十二卷十四·卷十二—十四
庄简集_卷十二卷十四 [庄简集]定四庫全書 莊簡集卷十二 宋李光藍撰 静免知湖州状 降授左奉郎新除宝丈待制知湖州臣李某奏准 尚書省割子三省密院同奉聖青李某復宝丈阁待 制 知湖州不候受告不許免限指到日下起發前.勒音 乞樂武臣状 臣伏华興五年三月六日敕中書門下省依臣僚奏 請量郡守监司縣令及會給興元年十一月+九 日手令内外侍从官以上监司帥臣各翠所知 限平月具奏有以見陛下虚心求助之意可切美然 臣任行朝職事官已营應今陛下所求益廣中外 莊簡集 者而丈学之士我冠博帶布列中外者固已足望聖慈特降睿令路州軍廣行招收其間无武 而通曉兵機能料蔽制腾或造作攻守之具各為一 科令监司即守按試保明发赴密院量材擢用庶 奏今路 监司帥臣按試保 應薦武臣状 顯阁直學士左朝奉郎知平江府李某申刑部符 荘簡集 銘兴五年七月十一日密院割子尚書省臣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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