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内务府现行条例_二 [总管内务府现行条例]

總管内務府現行條例(廣司)佚 名辑
三虑撒造員役 定總管内務府現行例质储司卷二 八年覆奏准娥造官員筆帖式庫使等一年一次更换康熙元年正月奏准二處 初汇霉蘇州杭州造處督官一員筆帖式一員库使一員三年一次更換順治十 使三名合其水遠居住是年三月奏准給二處造關防敕六年六月奉旨三 造各添庫使一名二年二月遵旨覆奏准二處織造各派能官一具筆帖式二員 造各設司庫一員即於彼處庫使内選補庫使不開缺钦此乾隆二一十八年六月 木府覆奏准照江寧織造张寳條奏三處織造處筆帖式库使照各筆帖式之例酌 量定以五年更换俱選人員帶引見補放二十九年十一月由堂呈准嗣後凡 造處如遇筆帖式缺出将本府及各司院筆帖式内操送帶销引見補放如遇库使缺出 将庫使库守掌果等项人員内遥带颌引見補放道
庫代運欲此本年輸值督運或合織造解運進京或合司库代運之處旨遵行等因 指奉殊批著司庫代嗣後輪愿督運之年毋庸奏請水著司库代_其江寧州亚著 行知钦此 平除銀雨定额 收平給銀二十五兩費布劈鞘用项銀八兩惟此项平銀亚未奉有明文即仿照户 道光二十六年四月本府奏准向来兩淮等處解交廣司銀库各项銀雨每千雨銀 不得增減 部奏定章程行知各省嗣後解交廣司银库各项银兩每千兩平餘用项仍照數交 五月本府奏准每年收發所得平餘銀内除庫日用费及一切辨公 餘銀雨作為本府大臣及該庫司員廉饭食之用俱毋庸另請開 津貼之需撑節開销外其餘以三成歸入正项於年移业人月奏報以供支發所 戴造承撕事宜 康熙四年十一月呈准大红鳞殿大红殺片金拆缨等填派江寧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