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直隶商州总志_卷七_卷九王如玖 [乾隆直隶商州总志]

[乾隆]直隶商州总志_卷七_卷九王如玖 [乾隆直隶商州总志]

款商州志老之七 食第五业 商之民商之俗其尚永知所以自其 酒之費山之材不取或致道地利之宜 夫 如是啬何救於貨古之常能固民食備荒 年 法世亦在司牧者之善為經理耳而產山 都百物有果能因地之利乘天之時竭人之力 以取之何於終南之睦海耶至樽圖已試之 成丽之有害滋甚所當著爲法戒也建就會二處一在岩屋河一在營兒各五間 雍正八年建 鲜南縣 會在關帝後常平會在縣署東 社容 處一在景村堡一在豐洛堡各一座座各五間 正八年麓 山縣 常平會衣 在縣署東五開雍正六年縣遒广嗣建七 年婚建六間於縣署東西雨旁 二處一在 高琪店一在桐峪店各 一座座各五间正七年公正者為會首几家有徐程者麥豆船栗不拘 色数石數斗任所將各交會首网 年豐不得支荒之年各人顾取原交輝數 几在會而值荒歉者亦可以省在官之濟又 平時值青黄不給有同村中借會程者其 量借給一以通粼之急一以易之陳 再完納時妆加一之息作折耗及藤片之費 時乘便则官為稽核之會首經管无者 厨 之盖仿社會之意而信前不董其成任民间之便 而吏不得與其事行之不及期月四鄉 斯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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