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统重修〕泾阳县志_十_六卷_卷十二_卷十三刘懋官 [宣统重修泾阳县志]

列傳 重修經陽縣志卷十二 官師 漢 立建始中池阳橡時薛宣為左池阳合立廉 受 更 繁者万六千受之再家 府未及召立受四家宣青縣縣案 宿橡實不知橡 繁 恐 橡酒其妻 自毅 聞 之移書池阳日縣所 廉吏橡王立家私受百立不 知 殺身以自明立誠廉士甚可惆惜其以府決曹橡書立之 周 以其魂 沛人常禽高礼参乘以舍人起沛至上西人蜀漠 一天津六吉里内
上言不病歸吉與禹為友世王阳在位禹弹冠 业 言其取舍同也 史失其姓元帝時池阳合素行食污會野王為左馮 亚 輕世 博 字子一 其外 戚元 杜 年少治行不 陵人也 初 為縣亭長压 改野王乃案置之法 安陇 陵 成 帝朝王鳳 秉政長史陳咸博除慕府鳳奇之博 又徙平陵以高第人長安合官至丞相封陽鄉侯 陽合徙陽 管 村 字超宗成都人也池阳合治為雍州邑最百姓立 记之人名宦 AR 一天津六吉里内
常绅 之内獨无怨言可愈工部員外郎记名宦 聊未群何時人為縣合邑中豪家為 水碾侵渠水合皆 李 行言宣宗盛 破之利民田萬餘记名宦 時為旺 縣合上 於苑北遇樵夫問其縣日 陽 人也合為 軍家索之下 不與津 日 殺之 李行言為 上 政何如日 歸貼其名 性 於 寝 殿 執有强盗 之 杜 冬 數十 人 月 行 信岭 除海州 刺史人 上 踢金紫問日卿 知所 以 衣紫乎 日 不 勃 知 為天 上取 雲陽 殿 合 按 帖示 後漢 之 记名宦 書光武時有朱 勃扶風 茂人為 酒 城 宰 售士 志乃 唐時合又不言何處 人 漢朱勃 誉合 舊志以為唐官抑唐時又别有朱勃也不可考天津六吉里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