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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
- 百衲本二十四史.后汉书
- 类别
- 历史地理
- 卷次
- 第十八卷
百衲本二十四史.后汉书_十八 [百衲本]列傅第三十六 范華後漢書四十 唐章懷太子注 郭躬 弟子鎮 陳龍 子忠 郭躬字仲孫川陽翟人也家世衣冠父 弘習小杜律 深刻少子延 明法律宣帝时又 三十年用法平為弘所決者退無怨情 郡内比之東海于公年九十五卒今彭專軍别將有於此兵事呼吸不容 先開督帥且漢制祭戟即马斧於法不 而罪未有所歸帝以兄不訓弟故報兄重 而减弟死中常侍孫章宣言两報重 尚書奏章制罪當要帝復召問之 躬對章應金帝曰章殺人何 金日法今有故章傳命之於事為 者其丈輕帝日章與囚同縣疑其所以减死罪使成者重人命也今死罪 又自蔽以來捕得 其果而今不及皆当重伏惟天恩算 不荡有死罪已下芷蒙更生而亡命捕得 獨不沾澤臣以為救前犯死罪而繁在赦 後者可皆勿苔金城以全人命有益於 逻宗善之即下韶赦焉奏法科多 所生全永元六年卒官中子旺亦明法律 至南陽太守政有名迹第子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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