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县市办理合作社登记须知实业部合作司

各省縣市辨理合作i登記须知(簡一登記须知二)目錄登記总义(開于登記之法规條文 3 2調查表 調查者注意事项 2.合作社法 合作社法施行細则(五)密核手 附调查表樣張 3.期辨法 各省縣局理合作社登記分 甲 1成文登記之核 調查表 三)书類 登記限期 乙 丙 章程 登記事 1登記 2登記簿 戌 社員名册 創立會决錄 册 3變更解散合及清算記用表 2.變更登記之斋核 解散登記之蕃核(四)事前查 附登記樣张及填用明 4.
各省縣市辦理合作社登記须知 登記意義 處民聚得到合作的利盆,然而多一個不好的合作就,即是多一虑民蒙受他 無什事,與其辨得不好,不如不辨。少一個合作社,同然少一 有企圖,出來的合作社。社會之巾有了這滙體,考其形式 非但民得不到他的處,限合作事業的進展,應有有,其實質,似是而非,或假借合作美名,别 件刻不容缓的事,而防止合作社流,也是當務之急.亚可滋生出許多流來,影丰到整偶會的福利。所以提倡合作,問然是 1 換言之,登記是保诉礼,取缔就的一種方法。
二關於登記之法规條文 簡一法二)暨合作社法施行则(以下簡则二)而定,原文均附印書後,本文所引之法律條交,係指二十四年九月一日施行之合作社法,一以下 1合作法 嗣後遇有修正,自應依照修正案辦理,者注意.第五,八,九,十三,四十一,五十五,五十六,六十四,七十 2合作社法施行細则 一,七十二等條 第六,十一一,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一一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七等條 3各省市縣局辨理合作社登記分期辨法。(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實 4登記限期法9 业部合十九號訓合通行)主管機關(在縣為縣政府在市為市政府在禁行政院 級機關核示者,仍應在此期内轉報先行批示。 